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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军是什么意思 水军是什么

时间:2020-10-13 11: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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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军是什么意思,水军是什么大家知道吗?大家都知道网络公司有一种职业叫网络水军,主要就是为别人发帖造势,有的网络水军也会不顾职业道德干一些违法乱纪的事。

水军是什么意思 水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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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网络水军即受雇于网络公关公司,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网络人员,以注水发帖来获取报酬,有时候也可以指在网上通过大量水贴来制造娱乐搞笑气氛的网友;网络水军有专职和兼职之分;网络水军的存在是网络营销的进阶,但是网络水军是双刃剑,需要各个网络公司把握好应用角度。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网络水军管理、约束和惩治,网络水军必须为他们的违法乱纪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水军(别名:水军)顾名思义,是指在论坛大量灌水的人员。

  网络水军

  ,即受雇于网络公关公司、以发帖回帖为主要手段、为雇主进行网络造势的网络人员,有专职和兼职之分。

  一般来讲,发帖回帖造势常常需要成百上千个人共同完成,那些临时在网上征集来的发帖的人在行内被叫做“网络水军”。2009年12月**报道网络水军这一新兴现象之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不少长期在线的网虫们纷纷加入网络水军一族;市场上比较可靠的主要有1等帮助企业以及新产品的快速起步。

  网络新词“网络水军”

  版主把主帖发出去后,获得最广大的网民的注意,进而营造出一个话题事件让所有网络公关公司都必须雇佣大批的人员来为客户发帖回帖造势,这个工作常常需要成百上千个人共同完成。那些临时在网上征集来的发帖的人在行内被叫做“水军”。

  雇佣公司

  网络公关公司雇用“发帖手”为企业提供品牌炒作、产品营销、口碑维护、危机公关等服务。网络公关公司手底下有自己的“水军”(网络公关中的发帖手)。这些水军分散在全国各地,有大学生、残疾人、闲散人员等。每次炒作事件,都要依靠“水军”们同时发帖,才能在网络上形成集束效应。

  若要为一个企业炒作,他们会事先分析网民的心理,按照愤青、仇富、同情弱者等因素制作网帖。发的每一个帖子,一定要有错别字,一定要有一句语句不通。他们在写作帖子时也有讲究,要让网民们相信这是发帖人一句句在网上敲出来、未经修饰的真实说法。

  帖子制作完成后,他们将发帖方案、网页链接等发给水军的负责人。水军们接到发帖指令后,他们根据自己的任务,进入网络论坛,分别在各个论坛里发帖。北京市网络公关公司大约有700多家。其中,最为初级的是专门的发帖公司,他们以发帖数量赚钱。发表一篇帖子价格在3角-5角左右。而许多网络公关公司则会为企业提供品牌炒作、产品营销、口碑维护、危机公关等服务。以口碑传播为例,可以为一家企业做好的口碑,也可以将其做成差的口碑。

  分类

  传统水军仅仅是论坛大量灌水,现代水军已系统化规模化。主要按工作分类,分成打击竞品的营销水军和仅提供口碑维护的营销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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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竞品的营销水军多为北京公司,冒风险也极大,一笔合同谈成有上百万元的收入。但是如果事情败露,对雇佣方的口碑影响是很大的。例如:伊利和蒙牛之间的互相暗中攻击,此事件将雇佣水军暴露,担当了风险,吃了官司。仅提供口碑维护的营销水军多为上海等其他地方公司,冒风险较小,仅仅维护雇佣方的口碑,包括操作人物事件等,赚的也不是很多,薪酬范围为1-40万元左右。

  法律法规

  在我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等法律法规对网络水军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主要内容有:

  1、明确“网络诽谤”犯罪标准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对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构成诽谤罪的两个要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分别予以了明确。根据解释,“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或“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即可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同时规定:“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网络诽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可公诉

  按照刑法规定,诽谤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外,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自诉案件。被害人如果没有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能对实施诽谤的行为人处以刑罚,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为了准确界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正确适用公诉程序,解释列举了七种情形:(一)引发*****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3、网上散布谣言起哄闹事可追究寻衅滋事罪

  网络上,一些不法分子常常利用网络信息的迅速扩散、不易彻底根除等特性,借助网络辱骂、恐吓他人。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网络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引发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解释结合信息网络的“工具属性”和“公共属性”,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的两种基本行为方式。 一是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二是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4、发布真实信息勒索他人也可认定敲诈勒索罪

  针对在网络上通过“发帖”或者“删帖”的形式,威胁要挟他人索取财物的,司法解释予以了明确规定。解释规定,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5、违反规定有偿“删帖”“发帖”可认定非法经营罪

  提到“网络水军”,大家并不陌生。他们由网络公关公司雇佣,以获取利益为目的,在互联网上集体炒作某个话题或人物,以宣传、推销或攻击某些人或产品。这些受雇人员在“网络推手”的带领下,以各种手法和名目在各大互联网论坛上发帖,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对此,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水军是什么意思,水军是什么大家都知道了吧。希望水军们不要干一些不道德的事,不要做一个网络喷子,害人终害己,图的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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