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姓氏名人 > 正文

经纪公司控制明星功与过

时间:2023-05-29 08:33:01

姓名测试

  提到娱乐圈,首先想到的就是明星。明星是文化娱乐产业的璀璨的宝石,他们是娱乐业的代表。大家经常看到明星穿着礼服,光彩照人的走红地毯,实际上,她这身衣服并不一定是她的,有可能是她的经纪公司帮她借来的。大家看到演唱会,有很多歌迷流泪、欢呼、激动喊明星的名字,而这些歌迷有的是经纪公司花钱雇来的,歌迷不同的表现实际上价格还不一样。陶醉型可能是一个价码,哭天抢地型可能是另一个价码。

  无论明星艺人的服饰、言行,穿什么衣服,在公共场合说什么话,能否抽烟,这些都是经纪公司安排的。经纪公司掌控着艺人背后的一切。大的经纪公司有丰富的人脉关系和雄厚的经济实力,他们可以通过量身定造影视剧把一个无名之辈捧红,当然也可以把不听话的艺人雪藏或封杀,让他们从此在娱乐圈销声匿迹。所以,经纪公司好比是艺人的带道父母,选择一家有实力的经纪公司,签订一份好的经纪合同,对艺人非常非常重要。大部分的艺人包括很火的王牌明星代言人之类的,经纪公司控制明星的范围还是很***到事业规划,小的个人私生活,经纪公司都是要干预。今天就要来盘点经纪公司控制明星的功与过。

  经纪公司控制明星

  一、功:造星

  以韩国最大的造星工厂 sm 为例,在最初的物色选拔上,sm 采用最公平范围最大化的选秀——sm 青少年 best 选拔大会,每年都会有一次,其他选秀中凸显的人才也会被 sm 看中,收入麾下,这些选拔出来的孩子成为公司新一批的练习生,接受公司各方面的专业培养,人们可以在官网网站上看到这些练习生的日常,网站的点击率也是公司下一步定推出人选的根据之一,更重要的根据是对于市场的判断,从练习生中选择符合市场有明星潜质的进入下一步计划,公司会对每一个推出的新人标上标签来瞄准其市场定位,然后从形象风格个人特色方面进行全方位包装,从音乐作品、电视节目、各种商演活动进行宣传和市场测试,得到市场良好反应的将会成为公司下一步力捧的对象,走上明星之路。经纪人不是助理,而更类似于是专注于推销明星这一产品的策划、营销、包装、公关的总经理一职,需要的不是一个人的忙碌,而是领导一个经纪团队的能力。国内目前尚没有对此职业设置如等级考试之类的入行门槛,但一个成功的经纪人需要很多的经验积累,不是一日之功便可达到的。 经纪人要具备挖掘明星潜质,放大明星优势的眼光和能力,和星探相同的一点便是都要具备看人的眼光,只是经纪人不但要能看到演员的明星潜质,更要对这一潜质进行各方面的评估,并将这种潜质化为演员的外化实力。不仅如此,经纪人也要具备强大的人脉资源。对于新人来讲,经纪人要对其进行培养和包装,发现闪光处,放大闪光处,利用各方面资源,积极为其争取拍戏机会,成名之后,这种人脉资源不仅体现在选戏拍戏上,更要在时尚、媒体、商业活动上面面俱到。

  二、经纪合同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个明星艺人的成功关键有两大因素,一是找到好的经纪公司,为他选择好的角色、好的剧本、好的电影电视剧;更为重要的是要签订一份很好的经纪合同。当然,明星艺人要成名,还有很多其他因素,还有艺人自身的努力、机遇运气等成分。但从专业角度分析,就合同期限而言,比较短的经纪合同给予艺人比较大的自由度和话语权,较长的经纪合同期限,艺人都要听从经纪公司的安排,无论经纪公司怎么对待他,是捧他还是冷落他,都要受着。实在忍无可忍了提出解约,还要背负巨大违约金的压力,这是非常耗时耗精力的。

  一般经纪合同的主要内容会约定,公司对艺人明星工作的代理,根据不同的演艺工作,公司和艺人按不同比例约定演出收入分配比例,并且约定了经纪公司如何对艺人进行包装、宣传、推广,以及经纪公司要投入多少资金等内容。换而言之,明星经纪合同的主要内容就是,演艺工作的独家代理、包装、宣传、推广投入,收入分配。

  完整的明星经纪合同中对于演艺工作的定义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登台(包括但不限于演唱或演奏);音乐作品的制作发行(包括但不限于演唱、制作、编曲)、宣传;电视、电影演出;剪彩及公益或商场公开活动的参与;广告形象代言;舞台表演;演唱会演出;电视、电影及广告歌曲配唱;音乐词 、曲及文学创作;商业赞助;数字发行;相关艺人姓名及形象和商业开发(即商品化权利部分)等权利。

  经纪公司控制明星

  三、过:经纪公司掌控明星私生活

  韩国经纪公司要求艺人报告学业、国籍、健康、家庭状况、交友情况等私生活所有细节,若走红前曾有陪睡或陪酒等不堪往事,必须全盘托出,怀孕、堕胎要及时报备。而中国内地的艺人经纪合约中通常有这样一条:甲方有权了解与本合约实施有关的乙方心理、生理变化、目前现状、社会关系等资讯,并提出各种建议和相关安排。若公司提出了解要求而艺人拒绝,那么,公司的权利就被侵犯了,艺人就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亦即,这条合约的潜台词是:公司不问也就算了,要问了,你就得坦白从宽。而所谓的“心理、生理变化、目前现状、社会关系”,其实不就是韩国经纪公司要求了解的“学业、国籍、健康、家庭状况、交友情况”?只不过没那么具体、更为模糊含蓄罢了。基本上可以认为,对于艺人私生活细节的把控,中国与韩国的经纪公司在想法上如出一辙。艺人的那点私事儿,都被经纪公司捏在手心里呢。现在的王牌明星代言人得到了地位与金钱,但是受到的挟制就更多。

  韩国艺人连性生活都要报告,而中国艺人谈恋爱也都需要告知公司,有些公司甚至明文规定艺人几年内不准恋爱。台湾艺人时常在综艺节目中抱怨公司限制了他们的恋爱自由,内地歌手金莎曾在博客中表态“好想谈恋爱”,虽然内容简短却明显可感受她“太委屈”的情绪。与金莎同公司的林俊杰、萧萧等艺人都面临着想爱又不敢爱的局面,更传金莎曾被公司以雪藏为要挟不准恋爱。而台湾天后蔡依林早前被公司放宽限制准许其谈恋爱,让圈内众女星眼红不已。

  艺人并不只有恋爱不自由,一位圈内经纪人透露,“艺人不许关机,必须随时接听公司指示,公司安排的活动必须出席,否则就是违约。” 梁洛施在被英皇管辖时也几近失去人身自由,合约规定她必须随时向英皇报知所有行踪;离开**前要得到英皇准许;如因病无法工作,英皇可延长合约期限;如因病或遇上意外而无法履行职务,英皇有权解约等。

  被“偶像剧之母”柴智屏一手碰红的言承旭,也曾忍无可忍跳出倒戈,当众向媒体炮轰柴智屏,说自己的一切都被她控制,并指斥她“没人性,吸血鬼”——f4虽然大红大紫,公司不给配专车,出入还得自己搭的士,并经常饿肚子。不过柴智屏随即出来喊冤,称自己只抽佣三成,而不是传言的六成,还搭出7000万元为f4“装”贵气,有苦难言。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可见,无论这些明星艺人多么风光无限,实际上他们只是经纪公司包装的一个商品,经纪公司控制明星为其赚钱。通过以上分析,你认为经纪公司应不应该过于控制明星?

相关推荐

姓名测试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