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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杀妻案的背景是什么

时间:2021-07-09 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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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在一开始的时候都是非常的美好,谁曾想过自己竟然被丈夫杀死,真的是不可思议,如果你对这个话题也很感兴趣的话,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辛普森杀妻案以及相关资料。

辛普森杀妻案

辛普森杀妻案

  辛普森杀妻案

  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o.j. simpson)杀妻一案成为当时美国最为轰动的事件。此案当时的审理一波三折,辛普森(o.j. simpson)在用刀杀前妻及餐馆的侍应生郎·高曼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由于警方的几个重大失误导致有力证据的失效,以无罪获释,仅被民事判定为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本案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疑罪从无的最大案件。

  2007年7****,因持枪抢劫获刑33年入狱,正在内华达州监狱服刑的前著名美式橄榄球明星oj辛普森,得到假释委员会的批准,将于近期获释。

  案发背景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埃尔文·约翰逊(earvin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注:妮可当年十八岁),不久便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而辛普森却没有遭到惩罚。

辛普森杀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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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司法制度

  实际上,判决公布之前,由于检方呈庭证据破绽百出和福尔曼警官作伪证,辛普森无罪获释已成为可以预料的结局。

  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刑事案采用的定罪标准是“超越合理怀疑”。具体而言,在法庭审判时,检方若要指控被告有罪,一定要提出确凿可信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的罪行。毫无疑问,任何证据都会存在某种疑点,但陪审团只有在确信证据已达到“超越合理怀疑”的标准时,才能判决被告有罪。

  那么,什么是“超越合理怀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呢?美国证据法权威卫格莫 教授认为,这个法律术语的含义“难以捉摸,不可定义”。但是,这个术语包含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则:由于刑事案人命关天,所以陪审团在裁决无罪时不一定非要确信被告清白无辜,只要检方呈庭证据破绽较多,没达到“超越合理怀疑”的严格标准,尽管有很多迹象表明被告涉嫌犯罪,但陪审团仍然可以判决被告无罪。有人说,美国司法制度的特征之一是“宁可漏网一千,不可冤枉一人”,此语极为传神。

  通过辛普森一案,人们会注意到,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寻求案情真相和把罪犯绳之于法。假如美国司法制度的目的是寻求案情真相,那么犯罪嫌犯压根儿就不应该拥有沉默权。实际上,整个美国**和司法制度的核心是防止“苛政猛于虎”,是注重保障公民权利和遵循正当程序。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道格拉斯精辟地指出:“权利法案的绝大部分条款都与程序有关,这绝非毫无意义。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坚定地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我们赖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保证。”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认为:“罪犯逃脱法网与**的卑鄙非法行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在霍姆斯看来,**滥用权力和司法腐败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整体危害,远远超过了普通犯罪分子,因此,**法治的核心和重点绝非一味不择手段、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而是应当正本清源,注重对**权力予以程序性约束和制衡,防止执法者和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利用手中特权和国家****胡作非为、巧取豪夺、为害一方,任意欺压无处申冤的小民百姓。防官府恶政远甚于防犯罪*民,防止“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和统治者随心所欲、逍遥法外的虚伪“法制”的弊端,正是美国**“法治”制度设计的重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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