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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宰相兼**家王安石生平简介

时间:2021-06-13 17: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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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临川盐阜岭(今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人,庆历二年壬午科进士第四名,北宋的**人物、文学家、思想家、革新***。

王安石任宰相时曾发***,史称“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历史上一次著名的变***,王安石的基本思想根植于不盲从一定的权威、不信奉一成不变的教条,进行**时对现实具有正确的认识,以及正确的技术与计算。希望将“财政税收大规模的商业化”。变法引起朝廷内部变法派与保守派之间的激烈冲突,史称“新旧党争”,变法也最终失败。变法在历史上的评价不一。

生平

王安石父亲为都官员外郎王益。王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不忘,写文章时动笔如飞,看到的人皆佩服其精妙。19岁前的王安石随父四处游历,接触社会现实,深深了解民间疾苦。于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高中进士第四名,签书淮南判官,去鄞县当知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嘉祐二年(1057年),任常州(今江苏省常州市)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嘉祐三年十月下旬,被召回京师。

嘉祐三年(1058年),朝廷委派王安石为三司度支判官,王安石在就任之后,向宋仁宗上***针砭时弊、要***,“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宋神宗久慕其名。熙宁变法时,王安石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是为三不足之说。天变不足畏,即人间不关天,带唯物主义色彩。祖宗不足法,强调社会在变革发展。人言不足恤,不必在意保守派。

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时,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在中央设立**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推行了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法;**科举制度,不再注重诗词歌赋;**官制,加强尚书省实权,裁冗官;改军制,进行火器开发,推行保甲制度,注重练兵。熙宁三年(1070年)升任宰相(中书门下平章事),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派秦凤路沿边安抚使王韶用兵西夏,发动“熙河战役”,收复了河湟(青海省东北部)失土,对西夏战争转守为攻。

变法一开始就遭到官僚和地主的强烈抵制,在**机构**推行难度大,又急于求成,地方官员带抵触地执行,对一般民众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旧党首领司马光去信,希望王安石不要一意孤行,停止变法。王安石在回信中说:“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宋史》上说:“于是吕公著、韩维,王安石藉以立声誉者也;欧阳修、文彦博,荐己者也;富弼、韩琦,用为侍从者也;司马光、范镇,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遗力。”慈圣、宣仁两太后也在宋神宗前哭说:“王安石乱天下。”而他也用人不善,阵脚不稳。终在1074年、1076年两次被罢免职务。

宋神宗死后,原反对派首领司马光(曾因与王安石政见相左而被排挤)在两太皇太后的支持下任宰相,几乎废除了所有法案,从此新旧党争不断。变法失败后,司马光的行动对他打击很大,王安石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元祐元年,王安石在江宁府的半山园去世,宋哲宗赵煦追赠王安石为太傅,并命中书舍人苏轼撰写《王安石赠太傅》的“制词”。

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里唯一没有遭逢贬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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