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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八大家苏辙生平简介

时间:2021-04-12 08: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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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1039年-1112年),字子由,一字同叔,晚年自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市)人。宋孝宗淳熙年间,追谥文定。苏洵之子、苏轼之弟,北宋嘉祐二年(1057年)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苏家父子三人,均在“唐宋八大家”之列,人称“三苏”,苏辙则是“小苏”。作品有《栾城集》传世,包括《后集》、《三集》,共8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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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生平简介

苏辙生于北宋景祐六年(1039年),是苏洵与程氏的幼子。嘉祐二年(1057年),年方十九岁的苏辙与兄苏轼同登进士,轰动京师,不久母丧,返乡服孝。嘉佑六年(1057年)兄弟二人又同举制科。他在御试制科策中极言朝政得失,时有人“以为不逊,力请黜之”但司马光力举,并且仁宗以“以直言召人,而以直言弃之,天下将谓我何”为由,仍第以四等,除商州军事。后因苏轼任凤翔签判,奏请在京侍父。

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出任大名府推官,次年苏洵病逝,与苏轼扶丧还蜀。

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还朝,上书神宗,即日召对,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议事每与王安石不合,八月上制置条例司论事状,批评新法,请去职。熙宁三年(1070年)春张方平知陈州(今河南淮阳)辟辙为陈州教授,六年(10**年)改齐州(今山东济南)掌书记,九年(1076年)罢齐州任还京,上书请废新法,不见采纳,又出任南京留守张方平的签书判官。元丰二年(1079年)因受到兄长乌台诗案牵连,贬为筠州监理盐酒税。七年(1084)移官绩溪(今属安徽)令,此乃苏辙第一次为地方官。

元祐元年(1086年)宋哲宗即位,高太后听政,司马光等当国,尽废新法,召苏辙还朝任校书郎,未至都门即任右司谏,同年二月到任,九月擢起居郎,十一月擢中书舍人。后又曾任户部侍郎、翰林学士、吏部尚书、御史中丞、尚书右丞、大中大夫守门下侍郎。此期间所上奏议今存一百五十余篇;反对文彦博等的回河之论,主张“因其旧而修其未完”;主张归还神宗所占西夏领土,斥责边臣生事邀功。

元佑八年(1093年)高太后薨,哲宗亲政。绍圣元年(1094年)三月落知汝州(今河南临汝)、六月降三官知袁州(今江西宜春),九月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绍圣四年(1097年)谪化州(今广东化县)别驾,雷州(今广东海康境)安置,次年移居循州(今广东龙川)。

至**立,遇赦北归,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崇宁三年(1104年),隐居许州(今河南省许昌市)颍水之滨,自号颍滨遗老,读书学禅度日。大观二年(1108年),恢复朝议大夫,迁中大夫。政和二年(1112年),转大中大夫致仕,同年十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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