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姓氏名人 > 正文

青岛黑社会聂磊被执行死刑

时间:2021-02-02 20:52:01

姓名测试

聂磊(1967年7月17日-2013年9月17日),曾用名张泷、王鑫,生于山东省青岛市。初中文化,2010年3月,聂磊被控指使多名犯罪嫌疑人持械窜至青岛市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总会打伤员工多人,损坏物品若干,并涉嫌贩卖毒品。2010年6月被公安通缉;2010年9月被抓获归案。2011年12月,聂磊在胶州法院受审;2012年3月,一审被判死刑。8****,二审维持原判。2013年9月17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对聂磊的注射死刑。聂磊案被媒体称为山东最大的黑社会案件。

曾因犯抢劫罪被两次判刑,因斗殴被劳动教养。1998年以来,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等关系,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进入开办的经济实体,逐步形成以聂磊为组织、领导者的上百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聂磊公司”。在聂磊统一组织、领导下,该组织开办夜总会组织妇女进行卖淫活动、开设地下赌场,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同时,成立数十人的暴力犯罪团伙,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青岛市部分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2年3****,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十项罪名,判处聂磊死刑,剥夺**权***。聂磊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于2012年8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核准。

******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聂磊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临刑见母亲痛哭

由于涉及人员众多,聂磊案在公诉时,又不断有人落网。总涉案人数也由最初的130余名,增加至209人。

去年3月,青岛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罪、妨碍公务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等十项罪名,判处聂磊死刑。同年8月,山东省高院对聂磊涉黑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据此,******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对罪犯聂磊执行死刑的命令。

9月15日,聂磊获知执行死刑消息,像突然遭遇痛击,当天夜里一直不停地抽烟,连抽了5包香烟。依照法律规定,2013年9月1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聂磊的亲属进行了临刑会见。聂磊的母亲坐着轮椅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看守所,聂磊号啕大哭。“哭的撕心裂肺,几百米之外都能听到哭声,我们还以为谁死了什么亲人。”一位恰好在附近的知情者告诉记者。

相关推荐

姓名测试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