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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腾蛟简历 以及他的罪行

时间:2020-11-20 23: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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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就是因为有这么多英勇的中国工农红军,但是最后却走了弯路,那么江腾蛟,你们还记得他吗?如果你对他的个人信息也很感兴趣的话,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江腾蛟简历以及相关资料。

江腾蛟简历

江腾蛟简历

  江腾蛟简历

  江腾蛟,湖北黄安(今红安人)。一九三o年加入****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七年由团转入中****。土地**战争时期,任黄安县区儿童团大队长,鄂豫皖苏区陂南县儿童局书记。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五支队十五团连指导员,新四军第二师五旅十三团**处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联军第二十四旅**部主任,辽北军区第二军分区**部主任,东北野战军第一五一师**部主任。1949年任第四野战军三十八军一五一师**部主任。

  *******成立后,任师**委员,军**部主任,****防空军**委员,空军军**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中参与**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19**年*****,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特别法庭确认***、**反**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权利5年。

  供认罪行

  1980年11月25日下午3时,第二审判庭开庭,由审判长***主持,对江腾蛟犯罪事实进行第一次法庭审问调查。

  面对审判员的审问,江腾蛟供认,他在1971年3月31日晚上在上海原少年科技站参加了林立果召集的秘密会议,为实施反**武装**计划《“571工程”纪要》,建立“指挥班子”。参加会的还有王维国(**41部队政委)、陈励耘(**50部队政委)、周建平(****空军副司令员)。会议从晚上10点开到第二天凌晨3点多钟。林立果在总结时明确规定:“南京以周建平为头,上海以王维国为头,杭州以陈励耘为头,你们有什么事可以找你们的老政委(江腾蛟)联系。”

  法庭在审问调查中宣读了同案犯陈励耘1980年7月14日的供词;宣读了同案犯、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原秘书程洪珍1971年4月初在日记本上记载的上海秘密会议的情况。

  法庭还传同案犯周建平出庭作证。

  法庭用幻灯放映出了《“571工程”纪要》的第17页“实施要点”里,记载着“指挥班子江、王、陈”(这三姓即:江腾蛟、王维国、陈励耘)。

  法庭出示的书证、幻灯、人证和江腾蛟口供是一致的。

  12月26日下午3时,第二审判庭对江腾蛟继续审问调查。审判长***主持,审判员高斌、任成宏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对江腾蛟在1971年9月8日至11日晚,四次参加林立果、周宇驰召集的具体策划部署杀害*****,发动反**武装**的会议进行调查。

  江腾蛟供认,9月8日晚林立果给他看***的反**武装**手令,他当即表示“坚决干”,并担任了在上海地区杀害*****的第一线指挥。并与林立果、周宇驰共同密谋:用火焰喷射器、四○火箭筒打毛**乘坐的专列;用炸药炸苏州附近的硕放铁路桥;派飞机炸火车;炸上海虹桥机场附近的油库,趁混乱之机杀害毛**;或由王维国乘毛**接见时动手。

  法庭上的旁听代表听到了供词,再次为反**分子的残忍预谋感到无比的愤怒和震撼,使人感到刀光剑影,令人毛骨悚然。

  江腾蛟还供认:他多次参与策划谋杀*****的行动,并规定了代号和联络暗语。

  法庭宣读了同案犯李伟信、王飞、关光烈(0190部队原政委)的证词。同案犯胡苹(空军司令部原副参谋长)、鲁氓(空军司令部原作战部长)出庭作证。

  鲁氓在证词中说,9月11日晚约8时,江腾蛟和他到了北京西郊机场。林立果见到他们就说:现在情况很紧张,“副统帅”有命令要主动进攻,先把“b-52”(指毛**)搞掉。林立果指着江腾蛟说,你这个“歼七”在上海打头阵,争取在上海搞掉,不成,就看“鲁部长”在硕放的第二次攻击,再不成让陈励耘派飞机炸火车。

  审判长***最后说,通过上述调查,大量事实证明,林立果、周宇驰、江腾蛟密谋杀害*****的目的是明确的,手段是残忍的,证据是确凿的。

  11月27日下午3时,第二审判庭开庭,对江腾蛟第三次审问调查。今天副庭长黄玉昆老将军主持庭审活动,审判员高斌、任成宏对江腾蛟参加周宇驰策划南逃广州,另立中央的阴谋活动进行法庭调查。特别检察厅副厅长史进前到庭。

  江腾蛟供认:1971年9月12日晚上,他参加了周宇驰在空军学院一座小楼上布置南逃的秘密会议。在场的人有:周宇驰、于新野、王飞、他和李伟信。周宇驰说,明早8时,**将从北戴河乘飞机到广州沙堤机场;7时,周宇驰先带一部分人和他们的家属从北京西郊机场起飞前往广州。周宇驰要王飞和他在早晨6时到北京西郊机场,由王飞给***打电话,就说**找他到机场来,待***来后,再要他打电话************,就说**要到某地开个会,要他们来机场。周宇驰指定机上的警卫由江腾蛟负责。打算到广州以后,由**出面召开师以上干部会,把问题揭开,并利用广州的广播电台,发表广播成立临时中央***的声音群众都熟悉。还可以争取外援,**在苏联是有威望的。

江腾蛟简历

江腾蛟简历

  法庭宣读了在押犯王飞的证词、《“571程”纪要》中第四页的有关内容。

  在押犯刘世英(空军司令部原办公室副主任)出庭作证,除证明江腾蛟的上述犯罪事实外,还讲到,在策划南逃会议上拟定的第一批名单是他执笔的,于新野进行了增删。法庭投影出示了名单,原件是1971年9月13日从周宇驰、于新野、李伟信乘坐的外逃直升机上缴获的。刘世英用手指着投影上的名单说,上面写的“江”和“**”等,是于新野加上去的。刘世英说,“江”是指江腾蛟,“**”是指江腾蛟的家属。在这份名单中除了江腾蛟外,还列入29人,其中有:王飞、鲁氓、贺德泉、刘世英、于新野、朱铁铮等。从影印件可以看出,名单中被于新野圈掉的有四人。

  在押犯胡苹(空军司令部原副总参谋长)在作证时交代了为南逃广州安排八架飞机的情况。他说,这八架飞机是三叉戟256号和254号两架,伊尔18型703号和902号两架,安12型231号一架,安二四型024号一架,云雀直升机两架。

  特别法庭副庭长黄玉昆指出,上述证据和被告江腾蛟的供述,证实了1971年9月11日晚,王维国打电话向林立果、周宇驰密报,*****已离开上海回北京***、**获悉杀害毛**的计划破产,阴谋带********、***和***南逃广州,另立中央,**国家,策划“如果要动武,就联合苏联,实行南北夹击”。这个问题事实清楚,证据可靠,法庭已经调查完毕。

  12月1日下午3时,江腾蛟第四次被押到法庭。审判长***主持庭审活动,对江腾蛟接受**勾***,通过***指使他搜查迫害上海文艺界著名人士郑君里、顾而已、陈鲤庭、赵丹和童芷苓等五家的犯罪事实进行庭审调查。

  江腾蛟在庭审**时,曾被传唤出庭作证,他除了指证**外,同时也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这里根据新华社记者李耐因的**受审“旁听侧记”记述一下江腾蛟从北京回到上海的犯罪活动。

  江腾蛟在北京和**还给郑君里等五人编了代号,哪个叫“老大”,哪个叫“老五”,一共编了七个人的代号,规定:抄家时用代号,抄来的材料也用代号标记,以免泄露“机密”。

  江腾蛟回上海后立即行动,把张彪找到办公室,对他说,吴司令问空军有多少可靠的好同志,我说你老张算一个。现在有个重大的**任务,你先去把几个人的住址帮我查清楚,晚上到我家来一趟。江腾蛟向张彪说了那五个人的名字,另外还有周信芳和于伶一共七人。

  张彪是空军某部**部文化处处长,是个瘸腿,他却奔走于上海的里弄,把这些人家的住址查清。晚上江腾蛟向他交了底。因为周信芳的家已被“***”抄过多次,家门现在还被“***”把守,于伶久病在家,就住在空军招待所对面,太显眼,怕抄他家暴露“马脚”。江腾蛟专门打电话请示北京,没有抄这两家。

  江腾蛟和张彪议定,选派上海空军警卫排的战士化装成“***”,又选了些空军干部子弟组成了抄家队伍,又筹备了卡车、***袖标、大口罩和便衣等,领头人还带了手枪。第二天张彪带领刘世英、袭著显、蒋国璋、陶崇义、杨启良等,挨家去看了地形、门牌、进出口等。他们中间有人问:抄什么材料,似乎交待得不很清楚。江腾蛟回答:“这个不用问,问也不会讲。反正不是我江腾蛟要找的,上面交代的,你们就不用问了。”江腾蛟还规定了五条军纪:“只抄出信、笔记本、照片等文化材料,其他一概不抄……”

  10月8日12时一过,五路抄家队就出发了。天亮前,一麻袋、一麻袋的材料都运到了巨鹿路空军招待所……

  法庭宣读了***1980年7月1日的供词,张彪的证词,原空军司令部办公室科长卫球的证词,原**办公室秘书赵根生的证词,并传同案犯刘世英出庭作证。

  面对大量证据和审判长的审问,江腾蛟对他所犯的这方面罪行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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