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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表妹”身亡案落幕 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时间:2020-06-21 19: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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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表妹”身亡案落幕 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巴蜀笑星“中江表妹”李永玲在渝宜高速长寿路段被撞身亡,死者家属状告其生前驾驶员谢桑田 “死亡赔偿金”一案落下帷幕。本月28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谢桑田赔偿李永玲家属24710元。

  法院认为,李永玲因余金松、谢桑田的侵权行为死亡,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余金松、谢桑田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余金松自愿承担了90%的赔偿责任,谢桑田负次要责任,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计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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